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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女孩,在挑選婚紗的當天,選擇分手,退婚。
她把事情經過發出來給大家評理:
當時,她和未婚夫一起去試婚紗,試了一天,終于挑出滿意的一件。
但原本答應買婚紗的未婚夫,嫌婚紗太貴,當場反悔,說只要租下來就好。
女孩很生氣,覺得一輩子就結一次婚,還不能如意,太讓人委屈。
倆人打車回家。
拉開車門,女孩發現后排座位上還坐著一個男的,原來未婚夫打了拼車。
未婚夫不顧她尷尬的表情,自顧自坐上副駕駛,把她和陌生男留在后排。
一路上,未婚夫都在玩游戲。
女孩忽然絕望:“我為什么要嫁給這種男人?”
事后,她發微信給未婚夫,表達了自己的不滿。
未婚夫卻說:“結了婚和以前不一樣了,那么多花錢的地方,省著點,你不能一直做大小姐!
女孩把這件事說給媽媽,媽媽也怪女孩太嬌氣,說:“以前他對你好,是為了追求你,現在不一樣了,過日子就該省著點!
最開始,我以為這頂多是個“消費觀不一致”的問題。
但看到最后,我才發現并非如此。
比“消費觀”更可怕的是,無論男孩,還是女孩的媽媽,都默認這樣一個潛規則:
談戀愛的時候,男孩把女孩寵成“大小姐”是應該的。但到了談婚論嫁,結婚生子,戀愛就結束了,男孩沒義務對女孩和從前一樣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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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從來不鼓吹,男人應該無條件滿足女朋友的心愿。
一個男人買不起婚紗,或者出門只能打拼車,我也覺得沒有什么錯。
但前提是,他必須真誠。
我所說的真誠就是,他不能在談戀愛的時候,把自己包裝得光鮮亮麗,把女人寵得忘乎所以。
他不能釋放錯誤的信號:“我會永遠把你放在第一位,你只要跟我在一起,就永遠快樂,沒有煩惱!
卻在結婚的時候,擺出一副講道理的樣子說:“喂,你不能一直做大小姐!
仿佛一切都是女孩的錯。
談戀愛是什么?
談戀愛是兩個人相互了解的過程,而不是一個男人用盡手段,把一個女人騙到手。
戀愛中的兩個人,有義務跟對方交流自己的人生觀,價值觀,而不是凡是“是是是”“好好好”,毫無底線地應承下來,卻在兌現的時候反悔。
女孩的委屈,不在于婚紗是租的,車子是拼的。
女孩的委屈在于,當一個人想不明白:“為什么你不能和從前一樣對我好?”
另一個人卻反問:“為什么我要和從前一樣對你好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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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做別人的老婆,和做別人的女朋友,注定是不一樣的。
那我情愿不做任何人的老婆。
吳君如在1992年,參演過一部電影,叫《家有喜事》。
她飾演的常大嫂,是勤勤懇懇的家庭主婦,每天想的都是怎樣伺候公婆,兩個小叔子愛吃什么。
她老公阿滿在外面有個情人,約會紀念日,給情人買金鐲子,結婚紀念日,給老婆買一束便宜的假花。
后來,情人沖進家里,趕走了常大嫂,做起了常太太。
電影臨近結尾,常大嫂穿著漂亮的衣服,來常家給公婆祝壽。
小三轉正的常太太,卻像個女傭一樣,被公婆使喚過來,使喚過去。
她試圖向常大嫂示威,故意攔住她說:“你真的要走啦?不過走也是對的,阿滿都是因為我,才不要你的!
程大嫂優雅地一笑,回答:“不管怎么樣,現在當黃臉婆的是你,不是我。我高興還來不及呢!
既然阿滿只會在得不到的時候,才懂得對一個女人好,送金鐲子,說甜言蜜語,卻在得到之后,把老婆當成女傭,滿不在乎。
那為什么還要當他的老婆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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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些男人覺得自己很聰明。
他們振振有詞:“追女孩子,當然要對她好,這個道理,就和考試之前要好好讀書一樣,但試考完了,誰還會讀書?”
考完試,就可以把書丟進垃圾桶。
對于只在意考試成績的人來說,確實如此。
但對于尊重知識的人來說,沒有人會這樣做。
同樣,感情也是這個道理。
對于一個單純以結婚為目的,而談戀愛的人來說,婚前只展現自己好的一面,夸大自己的真心,卻婚后原形畢露,無疑是最劃算的做法。
所以我說,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,都是耍流氓。
但對于一個真正動情的人來說,他根本不會刻意偽裝自己。
他會拿出一個真實的自我,跟對方平等地交流。
他會告訴她,他的想法,他的原則,他的底線,甚至他在童年時留下的心理陰影。
“我就是我,你能喜歡,是我的幸,你不喜歡,是我的命。我哪怕冒著失去你的風險,也絕不用欺騙的方式,把你哄到手!
因為,對他來說,結婚證,只是一紙證書。
未來的日子很長,他想要的,是一個能相愛一輩子的人,是一段幸福的天長地久。
婚姻從來不是愛情的墳墓。
除非那所謂的愛情,從一開始,就是滿懷目的的,一場魚餌式的欺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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